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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几点体会

时间:2012-07-13 来源:中国种猪信息网 作者:何清林 陈月华


    湖南省湘乡市是养猪大市,全市有22个乡镇办事处,712个村,90万人,2014平方公里。2009年,发展生猪327.0万头,出栏241.2万头,年末存栏85.8万头,存栏猪中能繁母猪8.75万头,养猪产值26.2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3.35%。2007年9月以来,湘乡市被列入全省17个生猪良补项目市(县)后,在省局及各级领导的支持指导下,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全市生猪人工授精服务网点覆盖全市各个乡镇,全市供精单位30个,生猪人工授精服务点86个,人工授精员127人,种公猪305头。2007年9月到2009年12月,全市生猪人工授精配种30.3万胎次,受胎率达到97%,人工授精乡镇普及率达到100%。母猪每胎平均产仔数增加0.8头,在不增加能繁母猪的情况下,全市增加产仔数23.51万头,仔猪按300元/头计算,可为养殖户增收7053万元。现将我市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主要做法与体会介绍如下,供同行参考。
1 强化组织领导
    2007年9月,农业部及湖南省确定将湘乡作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后,市畜牧水产局及时开会作专题研究,并向市政府有关领导作专题汇报。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农委、财政局、畜牧水产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督促和申报补贴资金的抽查、审批工作。市畜牧水产局成立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种猪场、供精单位及其良种公猪品质的评定,公布入选项目实施供精猪场及良种公猪品种;开展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指导、培训与咨询服务。
2规范实施办法
2.1统一实施方案
  在市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畜牧水产局组织制定了《湘乡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对供精单位招标、技术培训、组织管理、补贴范围、收费标准、督查验收、资金拨付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供精单位以大约克、长白猪5元/瓶,杜洛克10元/瓶的优惠价格向改良服务站(点)供精,改良员对每头母猪一次发情两次配种,5公里范围内收费为30元。按照核定的供精数量,每瓶精液10元补贴直接拨付给供精单位。
2.2 统一招标定点
  按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制定了《湘乡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招标方案》,并利用市电视台连续5天播出招标公告。湘乡市畜牧水产局组织全市6家省级种猪生产企业和54家精液供应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经专家组对竞标单位的基础条件、公猪质量、供精能力、技术水平等逐项考核,最后确定了30个单位为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并发布电视公告。
2.3 统一考核选聘
  培训一批事业心强、有一定技术的家畜改良员和村级防疫员。经统一考核、选聘,择优确定生猪人工授精技术员,持证上岗。
2.4统一网点建设
  按照项目建设需要,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制定了《湘乡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建设标准》,并配齐生猪人工授精器械设备。各网点经评定合格后,授予湘乡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服务点标牌。
2.5 统一宣传动员
  利用电视、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惠农政策和人工授精的优势,为普及人工授精技术创造了良好氛围。
3 严格监督管理
3.1强化对供精单位的监管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标准要求,对精液质量、受孕率、产仔数、服务水平、档案管理及各类报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认真作好记录。为杜绝供精单位弄虚作假,实行“三表一卡”制度。即填写采精记录表、供精记录表、精液使用记录表和能繁母猪配种卡。
3.2强化对输精员进行全程监管
  随时掌握收费标准、受孕率、产仔数、建档等方面的情况。对输精员服务态度、操作程序和配种效果进行定期抽查,发现违规操作或档案不健全的,均给予警告或处罚。
3.3强化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市畜牧水产局和市财政局开通了投诉和举报电话,公开、透明地接受群众监督。
4 重抓技术培训
4.1 培训供供精单位的技术人员
  通过对采精、稀释、配送等各环节的培训,提高其供精单位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为推广普及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打下了良好基础。
4.2培训人工授精员
  湘乡市畜牧水产局邀请北京浩邦人工授精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圣雅凯公司等单位举办了5期人工授精技术培训班,培训人员达800余人,发放技术资料12200多份。培训结束后,进行笔试、面试,合格后,统一配发《湘乡市家畜繁殖工证》,持证上岗。每年度考核1次,对不合格者,给予警告或解聘。
5 确保精液品质
5.1 统一执行种公猪质量标准
  将种公猪品种、系谱、特征、性能及精液的密度、活力、剂量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2 统一生产标准
  在市技术专家组的跟踪指导下,精液的采集、检测、稀释、分装等程序均实施无菌操作,确保精液质量。
5.3 统一实行“零库存”标准
  要求供精单位根据订单当天采精、分装、配送,储存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每天按繁殖工预订数量定额配送,在繁殖工短途运输箱内不允许超过1小时。
5.4 统一良种标签
  每瓶合格精液均贴有“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专用标签,标签注明品种、公猪号、生产日期、储存条件和保质期等内容。无标签的,视为不合格产品,不予补贴。
6 强化供精站基础设施建设
6.1 措施到位,基础建设上了新台阶
  全市原有56个生猪人工授精点,但基础设施都较差。2008年上半年,湘乡市畜牧水产局针对供精站存在的问题,采取了6项措施:一是召开供精单位负责人会议,学习并发放省局达标有关规范文件和要求;二是制订《湘乡市生猪人工授精供精单位建设标准》,限定各中标单位在30天内必须按湘乡市生猪人工授精单位建设标准的要求建设好;三是化验室必须配备必备的化验设备;四是对基础设施建设达标和资料档案齐全的供精单位,给予一定奖励;五是对不达标的供精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淘汰;六是以奖代投30万元在张江种猪场新建一个高标准“湘乡市生猪人工授精供精总站”。该站于2008年9月破土动工,2009年元月已正式投产,现存栏种公猪68头。由于措施过硬,湘乡市供精站的基础设施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得到了上级的肯定。
6.2制度健全,保障服务质量
  湘乡市畜牧水产局制定了《湘乡市生猪人工授精站(点)管理办法》、《湘乡市生猪人工授精单位建设标准》、与《湖南省生猪人工授精站(点)建设标准》、《生猪人工授精操作规程》一起制成图板发放到各站(点),要求制度上墙并认真执行。授予供精单位“湖南省生猪良补项目供精单位”匾牌。要求供精单位必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公开承诺的服务,对供精单位配送的精液,每天进行抽检。繁殖工在接到养殖户电话12小时内,做好母猪发情鉴定工作,对每头发情母猪按规定剂量输配2次,填写配种卡,做好配种记录备查。目前,我们正在建设湘乡畜牧网站,准备将入选的种公猪名录在网上公开,由养殖户自选种公猪,所有种公猪质量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录入所有存栏母猪的基础情况,建立母猪档案数据库。
7 严格考核奖惩
7.1 对供精单位根据各项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原则上每月考核1次,如有举报,随时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录入管理档案。
7.2 对乡镇网点的服务水平、受孕率、产仔率和档案数据的管理规范程度进行考核
每季度总结评比,对前六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考核评比连续3次位列后三名的取消服务网点资格。
7.3 对繁殖工的服务水平、配种数、受孕率、产仔数和档案数据的管理规范程序进行考核评比。
每季度总结会上,对各乡镇的前两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考核评比连续三次位于本乡镇后两名的予以解聘。
  通过项目实施,我们认为加强供精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是保障生猪改良效果的必要手段,加强技术培训是保障生猪改良效果的重要前提。一是供精单位必须配备标准的采精室和化验室;二是必须配齐采精室和化验室设施设备;三是加强对生猪人工授精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四是加强供精单位工作人员对新仪器、新设备使用和维护方面的培训;五是加强供精单位规范建档立卷方面的培训;六是加强母猪养殖户规范输精方面的培训。
  总之,湘乡市通过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完善措施,扎实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使国家的惠民政策尽快尽早落实到了养殖户,促进了湘乡市生猪产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