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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超范围划区问题纳入中央环保督查

时间:2019-09-13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作者:佚名


 9月11日,国新办举行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情况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依法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有利于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产业平稳健康绿色发展。总的来看,多年以来,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和管理工作推进还是有序的。截至2017年底,全国各地禁养区划定工作已基本完成。但也确实有些地方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由,超过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因此,为落实好《意见》,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了视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 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对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四方面措施:一是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二是开展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针对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和限制散养户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排查,全面核实禁养区划定和管理情况。三是立即整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划禁养区的情形,坚决、迅速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四是加强禁养区整改调整政策的支持。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于确需关闭和搬迁的养殖场户,要给予合理过渡期。
  苏克敬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将成立专项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同时将违反法律法规超划禁养区的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强化监督的范畴。(编辑:乔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