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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一村民未经审批擅自挖山整地建养猪场,被罚18832元!

时间:2020-06-11 来源:歙县森林公安在线 作者:佚名



  长陔乡长陔村村民毕某未经审批擅自挖山整地建养猪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破坏了生态环境,近日,王村森林派出所民警会同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向毕某送达了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18832元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毕某第一时间缴纳了罚款,并一再表示继续做好林地恢复植被的补救工作。森林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毕某做好林地植被恢复,确保生态修复工作如期完成。

  受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生猪产能一度受到重创,导致去年的猪肉价格暴涨,时下也是居高不下,大大推升了CPI的高位运行。国家为扩大生猪产能,出台了一系列刺激生猪生产的优惠政策,生猪养殖户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家住长陔村的毕某十多年前就在长陔村开办了一个养猪场,经过多年的打拼,也算是发家致富,去年以来更是赚了个盆满钵满。看好生猪养殖,毕某今年准备扩大生产,自己建在长陔村的养猪场因为离村庄太近影响村民生活,毕某急需搬迁养猪场。

  通过朋友介绍,毕某了解到王村镇八村5组“下野坞大梦”山坞内有一些荒田和荒地可以利用,而且因为山坞内有一个水库,从村庄到水库去的道路早些年就拓宽通车,沿途也架设了电线,自己新建养猪场条件具备。通过朋友牵线搭桥,毕某从八村5组六个农户手中流转了近8亩的荒田和荒地,考虑到荒田和荒地地势较低,需要填土抬高地基,毕某又将荒田和荒地一侧高处近5亩的山场流转在自己名下准备用于取土、采石,另外占用一些山脚以凑方圆,毕某流转土地总共花费十三万余元。

  在办好土地流转后,毕某于今年的5月初便雇佣他人使用挖掘机、推土机进行施工。由于流转的山场内以松木和灌丛为主,毕某知道松木由于松材线虫病防控需要不能随意采伐,就是除治性采伐也只能就地焚烧和粉碎利用,毕某便安排挖掘机驾驶员直接将山场内松木、灌丛挖毁填埋在低洼处,导致山场地表植被完全被毁,大部分地方呈裸岩状态。后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毕某开挖的山场面积达1712平方米,折2.568亩,而且是防护林(公益林),开挖后的公益林生态功能丧失,林地用途被改变。

  王村森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会同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制止了毕某的行为,并及时展开调查。经查,毕某知道国家现在放宽了养猪户用地许可,但是占用林地还是需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考虑到审批困难,自己又急需搬迁养猪场,为不耽误工期,毕某就先斩后奏,干了再说,不想才干了几天就被群众举报。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经过民警的宣传教育,毕某调整了施工方案,养猪场只占用荒田和荒地,对自己开挖的山场也进行了平整、回填泥土,准备植树复绿。综合毕某的行为,县林业局决定给予毕某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1元计18832元罚款的林业行政处罚。

  因该案系森林公安转隶前夕受理的林业行政案件,王村森林派出所按照安徽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相关通知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有效防止森林公安转隶期间林区秩序造成混乱。


责任编辑 乔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