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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宝宝被“封” 法院:养大后再执行

时间:2020-07-15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佚名



  东北网7月15日讯(崔晓翕 记者 佘雨桐)由于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只有饲养的几只猪仔,为减少申请执行人的损失,执行法官经调解,建议等猪仔长大了再进行抵债。近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执结此案。

  2019年年末,绥芬河市建东村村民宫某夫妇因未按期偿还王某借款,被王某起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到了履行期限,李某仍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故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宫某夫妇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车辆、存款等财产,唯一可以执行的便是夫妇俩饲养的几只猪仔。于是,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宫某夫妇与王某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猪抵债。

  但当时猪仔较小,且受疫情影响价格较低,为了减少申请执行人的损失,执行法官建议让猪仔生长到7月份再进行抵债,并对生猪数量、价格、运输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确认,以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几个月过去了,当初幼小的“二师兄”现已长得肥头大耳,接下来见证执行的时刻到了……抓猪、上称、核对数量、确认价格,执行法官按照执行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很快,六头肥猪十只猪仔全部清点称重完毕,共折抵欠款三万元,该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乔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