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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猪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营

时间:2012-04-12 来源:中国畜牧业协会猪业分会秘书 作者:山东省畜牧兽医总站 周开锋


目前,发达国家养猪业已经形成了从养殖到餐桌的完整猪业经济体系,而我国仍然有大约70%的生猪由农户散养的状态。在新时期,我国猪业如何立足国情,实现整体的良种化、标准化、产业化,如何应对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这一直是困扰着业届的大问题。近年来,我国以中小规模养殖场(户)为基础的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蓬勃发展,各地都从不同角度总结了合作组织的运作的有益经验。现就山东省猪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营情况作简要介绍。
  1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养猪业的现况
  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较早,发展较快。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3.4万个,联系农户330万户。其中,具有合作经济组织性质的农民专业协会1.2万个;股份合作型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6840多个,社员156万户;其他是各种形式的联合体。据调查,全省各种类型的畜牧合作组织已发展到1000多个,联系农户20多万户,其中,比较规范的行业协会304个,比较规范的畜禽合作社351个。
  从养猪业来看,2003年,全省期末存栏生猪2782.35万头,出栏4474.27万头,位居全国第四。全省1万头以上屠宰加工厂180家,屠宰加工能力4483万头,2003年屠宰加工1567万头,销售额49.9亿元。全省存栏1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1.17万个,养殖规模396万头,2003年出栏生猪772万头,占全省出栏生猪的17%。散养农户数量逐步减少,生猪协会、养猪合作社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各类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达150个左右,涉及到产、加、销各个环节,联系农户近6万户。
  2 我省猪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表现类型
  我省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按照组成、运行机制和合作程度,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2.1 猪业行业协会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有一定影响力的各类猪业行业协会约30个,主要以区域性养猪协会为主。猪业行业协会主要是由龙头加工或养殖企业牵头,结合地方畜牧部门共同发起成立的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它们在促进行业发展,增进行业效益,实行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就是由全省10多个大型屠宰加工企业及60多个规模养殖企业共同发起,于2002年9月14日正式批准成立的全省性的猪业行业协会。目前已发展成为拥有会员167个,其中养殖会员单位145个、屠宰加工会员单位22个,年出栏生猪600多万头,年屠宰加工生猪1200多万头的具有较大影响力、带动力的行业组织。分会成立两年来,完全按照理事会的决议开展工作,制定了行业自律公约,举办各种形式的养猪技术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研讨会,帮助会员单位统一办理入沪注册手续,召开生猪产销对接会,到上海、广东、北京等大城市调研、举办生猪推介会,为大城市建立生猪生产基地,建设了"山东猪网"(www.pig-sd.com)网站,成立了分会专家组等活动,营造了会员信息交流平台,加快了我省生猪业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的步伐。受到了养猪业者的普遍欢迎。
  2.2 养猪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对内不以赢利为目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组织。合作社赢利分配按照交易量返还为主、股金分红为辅。目前,我省有一定影响力的养猪专业合作社120余家,按照运营形式有以下几种类型。
  2.2.1 运销型养猪合作社运销是生猪饲养与加工、饲养与市场之间的重要环节,也是我省多年来制约生猪业快速发展的薄弱环节,由于运销发展滞后,出现了中小规模生猪养殖户买难卖难和优质不优价等现象。随着生猪业的发展,为了搞活生猪产品的流通,围绕肥猪的销售而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运而生。
  德州刘营伍生猪运销合作社于1994年4月由6个生猪运销大户牵头成立,吸收30个经纪人、运销员和80个养猪户为普通社员。合作社以低于市场0.4元/斤的价格统一调进良种仔猪,分给社员饲养,订立合同,育成后由合作社按高于市场0.3元/斤的价格回收,社员养一头猪比非社员增收近百元。对经纪人、运销户每收购一头猪给予5元提成。合作社有了稳定的货源,社员的猪有了稳定的销路,养猪积极性空前高涨。在合作社的带动下,2003年全乡出栏生猪6.2万多头,户均年出栏肥猪20余头,仅此一项人均就增收560多元。
  2.2.2 供应型猪业合作社针对农民养猪所需要的饲料、兽药等生产资料供应建立的合作社。合作社实行联购分销,减少环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莱阳万第饲料销售合作社是莱阳市万第镇兽医站顺应形势要求,组织32个养殖大户于2001年元月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该合作社拥有股本金共计4.82万元。合作社开通了24小时服务热线,随时为社员户进行技术服务,在全镇设立了8个饲料销售服务点,选定质量好、信誉高的品牌饲料提供给社员。按章程规定,合作社每年结算分红一次。所获利润扣除工资及办公费后,公积金、公益金按纯利的20%、10%提取,纯利的30%返还社员户,纯利的40%用于投资股息分配。其分配原则以交易量返还为主。对社员户供料采用赊销的方法,并让纯利10%,对非社员户按厂方价格销售,不赊欠,受到广大养猪户的欢迎。
  2.2.3 供销和生产指导服务型猪业合作社该类型合作社是我省养猪合作社的主流,部分养猪协会也逐渐借鉴了该模式的许多做法。合作社主要围绕社员养猪户在生资及良种供应、产品销售、技术服务等环节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
  费县睿农养猪合作社是由费县睿农良种猪繁育场牵头成立的猪业合作经济组织。该合作社采取"自愿入社、退社自由"的原则,对愿意入社的农户,合作社规定先在睿农良种猪场免费实地学习15~30天,等完全掌握养猪技术后,将良种猪以每头母猪1000元、公猪1200元的价格配售给养猪户,要求每户存栏母猪不少于10头。随后,合作社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由专职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免费防疫,制定疫病防制方案,建立猪场生产档案;以最低的价格统一供应饲料;社员所产仔猪70天,体重达到25~30公斤时,以当时市场最高价格回收外销,或集中育肥生产安全的商品猪,合作社规定了仔猪的最低保护价为7元/公斤。对资金缺乏的养猪户,合作社积极同银信部门联系,帮助协调贷款。合作社订购了多种养猪专业期刊,每月召开例会,共同研讨生猪生产和技术难题,得到了当地养猪户的积极拥护。
  2.2.3 供加销一体化型合作社针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优质生猪基地建设的需要,由屠宰加工企业牵头,组建养猪合作社,切实控制好物资供应、生产服务、产品加工和统一销售等各个环节,做到产品安全、放心。
  即墨市养猪合作社是由青岛恒生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10个单位和个人共同发起,联合恒生源"公司+农场"的养猪场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筹资100万元自愿组成的专业化生产、一体化服务、股份制经营、民主化管理、共同受益的合作经济组织,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集体经济性质的产业化经营联合体。合作社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一是引进原种猪,推广恒生源良种猪;二是向社员供给种猪、饲料、药品等生产资料;三是销售社员的商品猪等产品;四是争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扶持帮助,筹集资金,为社员排忧解难;五是进行信息流通、技术培训、疫病防治、生产指导等项服务。社员饲养的生猪主要销售到恒生源生猪屠宰加工厂。该厂占地100亩、投资1200万元,设计日屠宰加工能力1000头,年屠宰加工30万头以上,确实保证了社员生猪的销路,实现了合作社供加销一体化。
  另外,我省部分区域性猪业行业协会融合了养猪合作社的功能,也实行"五统一"服务,按股份制运营,较好地带动了地方养猪业的发展。如邹城市养猪协会挂靠到市畜牧局劳动服务中心,建立热线,兴办了自己的饲料厂,实行送货上门。莱州市养猪协会专门成立了销售部,重点负责与外地市场的联系,建立稳固的销售渠道。
  3 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的作用
  3.1 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促进产业分工
  邹平长山生猪合作社实行产业分工管理:首先,培植有一定条件的龙头养殖场(户)实行工厂化规模生产;其次,选择50家养殖户专门从事饲养母猪,大批量繁育三元杂交猪,成为育仔专业户;另外,大力发展育肥专业户。从而,合作社形成了一个由龙头养殖场(户)带动,社员有明确分工的一个统一整体。当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可以将产业分工与区域布局结合起来,在区域内进行分区管理,呈现专门的种猪生产区、良种仔猪繁育区和商品猪生产区,实行全进全出管理,可将整个区域建成"规模化猪场"。
  3.2 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快速普及良种
  济宁市生猪合作联社是专门为上海上食肉类有限公司建立供沪生猪生产基地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它以济宁原种猪场为种源核心,吸收全市规模猪场搞好二级繁育场建设,大力发展中小型育肥场(户)。秦台肉猪合作社是在为专门供应北京超市无公害生猪而发展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依据秦台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培育的五元杂交秦台肉猪建立种源中心,吸收乡镇站入社,全面普及推广秦台肉猪。通过合作社的管理,加速了良种猪的迅速普及。可以设想,这些专门针对特定市场而建立的猪业合作经济组织,一旦市场呈现某种需求,合作社将迅速做出反映,发展和迅速推广能满足其需求的良种猪。
  3.3 合作经济组织可以监督生产全过程
  莱阳隆丰养殖合作社统一饲料兽药供应的同时,重点建设好两支过硬的服务队伍,一是流动服务队伍,分区负责。合作社规定流动服务人员每月必须在辖区内所有社员场(户)走访2~3次,搞好送料上门、常规疑难问题排除等,同时监督生产并记录社员养猪情况,及时汇报合作社并入档微机化管理,合作社据此制定下月的肥猪销售计划和物资购进计划。再就是专家服务,合作社有一名经验丰富的老专家,为社员坐诊服务,专门排除疑难问题。同时,也与合作社的养猪顾问及领导一起制定合作社防疫制度、饲养管理规程等,保证合作社健康运作。所以,通过合作社到场(户)监督服务,同时完善好相关档案管理,可以保证生猪生产的全过程受合作社的监督控制。
  3.4 合作经济组织切实代表了养殖户利益
  梁山农家乐畜牧有限公司按照合作社运作模式管理,实行统一饲料,"高进高出",即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派放仔猪,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收购肥猪,保证养殖户饲养一头肥猪盈利在100元以上。
  通过猪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监督和组织管理,山东省猪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肥猪质量有明显改善,整体赢利高出一般饲养户0.3~0.5元/斤,切实提高了效益,确保了养殖户的利益。
  3.5 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济宁市生猪合作联社、定陶养猪协会、莱州市养猪协会、费县睿农养猪合作社等基层猪业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各阶段饲养管理的具体问题,组织专题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印发技术资料,有些合作组织还制定了例会制度和培训计划,全面提高了农民生猪饲养管理水平。
  4 政府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
  4.1 有了较全面的政策依据
  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1号文)第十二条、农业部《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意见》(农办发[2004]1号文)第17条、中共山东省委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的意见》第13条等都对鼓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推进立法、安排专门资金、金融支持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胡锦涛总书记在山东、河南考察农村工作时指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2004年2月12日,山东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山东省省长韩寓群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也都强调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4.2 政策扶持、资金支持
  1999年,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中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销售自产农产品、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动服务、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兴建的基础设施、新开发的荒山、荒地、荒滩、水面生产的农特产品,在有关税收上给予减免或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和科技推广项目,经论证筛选后,纳入政府农业开发和科技开发项目,实行专项扶持。许多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启动资金、办公场地、管理费用等也都给予支持和扶持。
  2003年1月20日山东省畜牧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畜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牧行业协会职能的意见》(鲁牧综字[2003]04号),提出畜牧行业协会具有7项职能,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4.3 加强了关于合作经济的培训和指导
  为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我省许多地方建立了专门的培训机构,有的与党校结合进行培训。2000年,省人事厅和省畜牧办联合下发了《加强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培训实施方案》,省畜牧办建立了山东省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培训中心,组织人员编写了培训教材,到目前已经举办培训班8期,培训全省骨干460多人次。各地也都举办了各种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重要意义的认识,掌握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理论知识,增强了实际操作能力,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4.4 加强了合作经济的理论研究
  我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一条很重要的经验,就是领导、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三结合。各级领导和理论工作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召开多种形式的研讨会,不断进行理论探索和研究。在理论指导下进行典型试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是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通过多年的探索和研究,省农业厅、省社科院、中国社科院等单位2001年编著出版了《合作社理论与实践》和《中国农村组织制度的新变迁--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探索》等专著。这些理论著作对合作社的运行机制、理论依据和合作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都做了详尽阐述,对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5 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5.1 统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问题
  面对当前处于生猪产业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结合、质量安全控制的关键时期,我们的猪业生产必须统一对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认识。不能再停留在"合作经济组织搞与不搞"的争论上了,而应该探讨合作组织怎么搞、如何搞好的问题。这一点必须统一,否则我们的养猪业、我们的畜牧业就会受到大的影响。
  当前,我国猪业生产70%来自于中小规模分散饲养。任何脱离这个实际,来思考我国猪业发展的出路问题都难以奏效。在以家庭为单位的中小规模猪业生产国情下,企图利用短期内大投入速建标准化规模猪场来全面改变我国猪业质量安全现状也是不现实的,且会带来诸多问题。要进一步鼓励有实力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一流的标准化规模猪场同时,将工作重心放在规范和促进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中心的中小规模饲养的产业升级上。
  5.2 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职能定位不够明确的问题
  新修订的农业法第一章"总则"中规定,"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原则作了规定,要求其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和经营自主权。这一新规定对于指导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内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对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何注册、登记等内容,目前尚无统一要求。另外,尚未形成系统的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办法。
  5.3 合作经济组织跨区域经营问题
  合作经济组织是具有开放性的组织,随着成员数量的增加、合作规模的扩大、合作内容的丰富,必然要求扩大其影响范围,所以,跨区域经营就显得尤为重要。因地方保护和限制,使得一些合作经济组织跨区域的成员得不到及时服务,出现扣押服务车、没收服务资料等现象,甚至出现肥猪销售时重复注射疫苗的荒唐事件。所以,猪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须明确其跨区域经营的合法性,排除阻碍跨区域经营的各种限制因素。
  5.4 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的保险问题
  农民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其风险因实现了共担而相对减小,但作为整个合作经济组织而言,其生产经营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特别是合作经济组织还很不发达的我国畜牧业,畜牧合作经济组织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当有限,很需要实行畜牧业保险制度。
  6 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瓶颈和方向
  以中小规模养殖场(户)为基础的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其质量安全问题倍受关注,成为新时期猪业生产必须解决的瓶颈问题。面对竞争激烈的猪业市场,对比集约化、规模化猪场的管理,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如何搞好内部建设?笔者认为应将质量安全作为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建设的核心内容,通过在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构建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来释放我国猪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质量瓶颈。
  6.1 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的概念
  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即是在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的配套服务和监督下,保证每一头生猪从出生到最后销售出去都具备完整真实的"生活经历"档案资料,根据这些档案资料可以追踪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源头。
  6.2 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建设的目标
  美国1997年正式实施的HACCP(Hazard Analyse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被世界许多国家食品加工业所采用,也逐步被引入我国规模化。由于我国以中小规模、分散饲养为主的养猪特点,危害和关键控制点多,HACCP逐渐暴露出对我国整个猪肉产品市场的质量控制的不适应征。
  目前我国生猪质量安全控制的关键在生产环节,可以通过对猪业合作经济组织来加强对中小型场户生产的关键点控制。从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来看,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建设的目标就是整合资源,发掘潜力,促进合作经济组织生猪质量安全达到标准,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从猪业发展看,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建设的目标就是通过合作组的质量溯源体系的建设逐步发展到区域性生猪质量安全体系的建设,最后建立起适应我国养猪特点的生猪质量安全溯源认证体系,规范和加强我国猪业质量安全管理,以满足国内及国际市场对优质、安全猪肉产品的需求。
  6.3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本站略)。
  6.3.1 服务及服务队伍建设
  我国中小规模养猪根本问题是:养猪业者(或农民)从"项目选择、原料购进、资源配置、良种引进、饲养管理、疫病防治、产品销售、组织协调"等各个环节都亲自承担主角,每一环节的错误或失误都可导致养猪生产亏损。加上知识结构的限制,传统养猪(场)户艰难地扮演着这一复杂的角色,使其在规模、质量、效率效益上跟不上时代步伐。所以,产业升级必须通过相关措施将从业者(或农民)从这复杂链条中脱离出来,专业负责一个或简单几个环节生产,其它环节建设通过专业服务队伍来完成。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的建设首先要求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拥有专业服务和专业的服务队伍。可从服务环节入手,健全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搞好流动服务和定点服务。
  6.3.2 遗传标准的管理和建设
  我国种猪繁育规模整体不大,质量参差不齐,市场需求的良种猪改良水平整体不高。由于我国种猪行业门槛低,种猪产销状况比较混乱,虽然建立了广东、武汉等几个国家级种猪测定站,但从全国来看,尚未形成真正完善的种猪育种体系。2003年,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的20万头供沪生猪定单,就因猪种等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所以,良种建设是质量安全建设的前提,有必要执行优秀遗传选择和持续性的品种改良方案。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要求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因地制宜地建立健全区域内生猪遗传标准。可以将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与区域布局结合起来,将生猪生产与市场需求结合起来。建立完善的符合遗传标准的包括原种猪生产、仔猪繁育、商品猪育肥为一体的生猪生产体系。当然,不统一要求所有养猪合作组织都包括完整的上述繁育体系,但须保证进出猪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猪都符合遗传标准,推行品种认可制度。同样,在合作组织内部,保证每头猪都有其"姓氏"(即血统管理),争取在合作组织内部营造一个选种选育的大环境。
  6.3.3 健康标准的管理和建设
  健康标准建设不仅体现在猪只不出现病症,更重要的是保证质量安全。根据传统养猪一致性差、危害进入点多的特点,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须从各环节着手,建立包括猪只引进调出、饲料兽药供应使用、疫病预防控制、粪污净化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健康标准。只有通过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利用"统一良种供应、统一饲料兽药、统一疫病防治、统一饲养管理、统一肥猪销售"的"五统一服务"来全面推广实施这些标准,并结合其完善的监督鼓励机制,达到预防危害和完全控制关键点。
  6.3.4 质量档案建设
  质量档案是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的生命线,也是合作养猪的灵魂,贯穿于生猪生产始终。质量档案必须确保真实反映生猪实际生活经历,涵盖每头生猪系谱、生产管理、饲料兽药使用、流通登记等内容。赋予专业服务队伍生产监督和情况反馈职能。借助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服务队伍,构建质量档案管理平台。养猪合作组织根据档案平台反映情况,综合考虑,制定合作经济组织下一时期生产、管理、服务等相关计划。总之,完善的猪业合作经济组织质量档案可随时了解其成员任何一头猪真实的过去历史、现在情况及预测将来趋势,能反映整个组织生猪区域布局及优良血统分布。质量档案管理工作量大,又属于软科学范畴,实践中易被忽视,是质量控制的关键,应予以高度重视。
  6.3.5 共享信息建设
  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要求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畅通的信息通道,包括市场信息、技术信息和文化知识。一方面,通过该通道,成员能充分了解猪业发展现状、市场行情、新技术、新产品,合作组织服务内容、产品价格、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另一方面,为成员提供一个集思广益、百家争鸣以及学习提高的平台,能充分激发成员养猪积极性,全面提高成员素质。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共享信息建设原则是:有稳固的统一渠道,不拘于固定模式,开展有利于提高成员技术水平、利于提高养猪生产组织化、利于提高合作组织整体利益的健康有宜的共享信息建设活动。
  综上所述,我国猪业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运作模式,合作经济组织的生猪质量安全也成为下一步猪业生产必须解决的瓶颈问题。猪业合作经济组织生猪质量安全溯源系统若能建立,一方面体现了产业服务的专业化、组织化,促进产、加、销的一体化,可以加快推动技术创新及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另外,猪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实行自我管理与协调、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同时,作为行业代表,对产业结构将产生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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