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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出台政策支持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 杜绝二次污染

时间:2015-08-20 来源:海峡导报 作者:张韩丰


  到2015年底,长泰县基本实现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无害化处理厂的病死猪,占处理总数的80%以上,逐步停用、关闭、填埋原有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杜绝二次污染。

  8月18日,长泰县出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提出了今年的目标任务。

  各乡镇(场、区)根据当地生猪养殖情况,每个村(作业区)按要求建立1-2口病死猪收集点,其中,饲养量大于3000头的村(作业区)建2口,用于临时收贮和运输交接病死猪。

  无害化处理厂建设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基建补贴45万元,每台专用运输车辆一次性50%购车补贴。

  经验收合格,给予各村(作业区)每口病死猪临时收集点一次性补贴1200元。

  对于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给予每头80元补贴,其中,无害化处理厂每处理1头病死猪,给予补贴50元;养殖户每提供1头病死猪,给予补贴20元、村级管理费10元。

  病死猪收集管理员基本工资补助每月300元。

  无害化处理厂每月处理病死猪不足3000头(以年度计算),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给予每头补助20元,年终通过结算,次年年初拨付补助资金。

责任编辑:贾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