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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生猪个头不够屠宰场拒收 养殖户私下屠宰被罚

时间:2016-04-07 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最近的猪肉价格一直往上涨,泰安东平的养殖户宫大哥却是一脸愁容,自己家养了一百来头猪,钱没挣着,还因为自己杀了几头猪挨了罚。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每日新闻》报道,宫大哥说自己好不容易把猪喂大,原本想趁过年卖个好价钱,可因猪的个头不够,屠宰场拒收,于是宫大哥开始自己动手杀猪,猪肉也给街坊邻居分了分,却不曾想,因为宰了自家猪,被东平县畜牧兽医局给处罚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上写着:依法取缔生猪屠宰活动,没收猪肉、下货268斤,没收违法所得910元,处罚产品货值5倍的罚款24300元。

    宫大哥表示难以接受处罚,记者了解,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条例同时规定对于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在畜牧局取证材料看,宫大哥的行为已经超出了自宰自食的例外情况。

    按照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屠宰工具生产设备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正是基于这些,东平县畜牧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对宫大哥私自屠宰进行交易行为给予了处罚,在处罚的过程中还发现,宫大哥家的养猪场同样存在不达标的情况。

    东平县畜牧局兽医局检疫所副所长陈建勇表示,宫大哥家的养猪场离居民区太近,按照国家规定是养殖区要距离交通要道500米以上,生活办公区跟生产区、养殖区要有隔离设施,有消毒设施设备。

    宫大哥饲养的猪同样不符合规定,陈建勇表示,生猪出生30日,或者是够斤的生猪必须佩戴免疫标识,耳标,可是对于这些规定,宫大哥不以为然,他认为自家的猪没有病害,杀了猪也只给信得过的亲朋好友。

    因为不服处罚决定,宫大哥表示将申诉。畜牧局坚持执法正当,可是宫大哥却觉得自己很冤。

责任编辑:贾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