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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殖粪污 国家这样说!

时间:2017-08-02 来源:中国饲料行业信息网 作者:佚名


  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始终是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推动畜牧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首先就是要解决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问题。我国每年大约要产生38亿吨畜禽粪污,这些“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用则利,弃则害。

  2014年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2015年,农业部发布的《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促进猪粪便综合利用,围绕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循环利用,加快研发生猪粪便综合利用技术,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利用、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等生猪粪便处理利用模式。

  2016年9月,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的方案》,明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要聚焦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农药包装物五类废弃物,着力探索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

  2016年12月,国家提出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关系6亿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

  2017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以下简称《意见》),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一步做出具体部署,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条路径”“一个机制”“两个重点”“三大目标”

  确立“一条路径”,就是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治理路径;

  完善“一个机制”,就是实行以地定畜,建立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明确“两个重点”,就是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

  实现“三大目标”,即: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仅仅相隔一个多月,农业部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方案里将全国31个省市划分成七个地区,根据这些地区区域特征、饲养工艺和环境承载力的不同,分别推广不同的模式:

 


 

(责任编辑:李吉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