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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饲料卫生标准》出台

时间:2012-03-30 来源: 作者:


最近,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了华中农大、无锡轻工大学、农科院畜牧所、国家饲料质检中心(北京和武汉)等10多个单位对《饲料卫生标准》进行了补充、修订工作。
 
  加入WTO后的饲料工业将面临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严峻考验,提高产品质量,生产安全卫生、不污染环境的饲料产品是饲料工业健康发展的必需,新版《饲料卫生标准》在制订时,对有害物质在饲料中的允许量指标,充分考虑了国际上的有关规定,尽量与国际接轨,为加入WTO做了技术上的准备。
 
  旧版本GB13078-1991《饲料卫生标准》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规范我国的饲料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保护环境,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饲料、饲料添加剂品种的增加和人们对食物安全的日益关注,旧版本显然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饲料工业的发展需要;由于旧版本覆盖面较小,造成许多事故纠纷无判定依据,一些重要的产品卫生指标没有规定等等,所以急需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新版GB13078-2001《饲料卫生标准》仍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较原标准主要差异如下:
 
  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卫生指标项目增加了“铬”,在皮革、蛋白粉和鸡、猪配合饲料中的允许量指标。即由原标准规定的16项,修订为17项。
 
  新版标准覆盖的产品品种达66种,是原标准的3倍多。
 
  砷在磷酸盐产品中的允许量指标由每千克产品10毫克,修订为20毫克。
 
  氟在磷酸氢钙产品中的允许量指标由每千克2000毫克,修订为1800毫克。
 
  黄曲霉毒素B1指标将肉用仔鸡配合饲料分为前期料和后期料,其允许量分别为每千克饲料中10微克和20微克。
 
  补充规定了与各项指标相对应的试验方法。消除了原标准没有指明特定试验方法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