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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着力强化饲料、“瘦肉精”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时间:2018-07-05 来源: 作者:佚名


  6月28日,泰州市农委召开全市饲料、“瘦肉精”、生鲜乳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饲料、“瘦肉精”、生鲜乳监管工作。各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饲料生产企业、奶站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泰州市农委首席兽医官夏新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夏新山与各饲料生产企业逐个签订了《泰州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安全和质量责任书》,并由企业代表领读了《泰州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安全和质量责任书》的具体内容。泰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李新宇给参会人员培训了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和环保有关规定、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样技术要求、农业部《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等有关内容。

 

  会议强调,要规范行政审批的初审工作,严格按照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严把行政许可初审关,认真做好申报材料把关和现场审核条件把关,确保条件准备不充分不上报。要全面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保障全市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饲料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准确把握查处工作的实体内容,在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判断、法律条款适用等方面,做到于法有据。要将立案标准、违法类型、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等执法内容向社会公开。

 

  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和“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对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开展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和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监管信息化、常态化、精准化和散户养殖规范化。要按时规范完成农业部、省农委下达我市的养殖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测任务,确保抽检比例达标、抽样程序合法、监测过程真实、表格登记规范。
 

(责任编辑:李吉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