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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协委员邓长昌:建立生猪销区补偿产区机制 保障生猪供应

时间:2021-01-22 来源:东南网 作者:林先昌



   东南网1月22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今年省两会,省政协委员、南平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福建九越律师事务所主任邓长昌带来了关于建立生猪销区补偿产区机制的提案。

  建议:探索构建起稳定生猪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中国是世界最大生猪消费大国,生猪稳产保供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菜篮子供应问题。为充分调动生猪主产区养殖积极性,防范化解‘猪周期’带来产业和保供风险,急需探索构建起稳定生猪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22日,邓长昌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指出要鼓励主销省份探索通过资源环境补偿、跨区合作建立养殖基地等方式支持主产省份发展畜禽生产,推动形成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确保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邓长昌在实际调研中了解到,“2018年来,我国各省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造成生猪存栏严重下降,猪肉价格持续趋高。至今,非洲猪瘟还没有疫苗、没有有效药物治疗控制,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此,各地生猪保供任务依然有较大压力和不确定性。”

  邓长昌在提案中建议,建立省级平衡统筹、跨市有偿调剂机制。由省级层面,根据福建全省各地区人口数量、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以及自主平衡的原则,精准估算下达各地区年需要生猪数量任务数,各设区市对照省里下达的生猪存栏年终考核任务数,结合本地生猪养殖的实际情况,测算本市生猪年产量,每年11月向省上提出本年度需调剂或可调剂的生猪指标申请。由省上组织进行跨市有偿调剂,组织供需双方政府签订《生猪任务指标调剂协议书》,备案后进行跨市有偿调剂。

  建议我省生猪存栏指标调剂补偿标准价为500元/头

  “同时,明确补偿资金标准,实施标准动态调整。由于生猪养殖涉及污染整治、动物疫情防控,属地政府必须要在环保、疫苗配套、动物防疫等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补助,同时还要承担污染防治、重大动物疫情、畜禽养殖生产安全等方面责任和风险。”邓长昌说:“可以参考浙江省的做法,浙江在全国率先破题,出台规定生猪存栏指标调剂补偿标准为每头1000元。建议我省生猪存栏指标调剂补偿标准价为500元/头,包括400元/头指标调剂补偿资金和100元/头生猪养殖奖励资金,指标调出市获得的补偿资金(含奖励资金),由属地统筹安排用于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

去年,浙江省出台《浙江省生猪养殖省内跨区域调剂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对有偿调剂的标准作出了规定。2020年,生猪存栏指标调剂补偿标准为每头1000元,试行期间年调剂补偿标准价可根据当年市场情况动态调整。

  邓长昌对记者说:“一些地方生猪养殖没达标,政府就要出500元/头的钱,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奖励给超额完成任务的地区。通过这样‘多养奖励,少养补偿’的激励机制,提高生猪产区的养殖积极性,引导生猪优势产能向优势产区集聚,促进生猪增产保供,平抑猪肉价格,确保老百姓吃得起安全放心的猪肉。”

  邓长昌在提案中还建议,设立年度考核任务目标,调入作为任务数量。指标调出市在完成本市省下达的任务指标后,多余部分可作为向外调剂的指标。指标调出市在年终考核评价计算年度指标完成情况时,按实际完成数进行考核计算,调出部分不作扣减。指标调入市按照本市年末生猪实际量和指标调入量,作为年终考核任务完成数。

责任编辑 乔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