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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上44头生猪,骗子设下高买低卖骗局

时间:2020-03-12 来源:封面新闻 作者:佚名



  22元/斤多收购的生猪,转手就以21元/斤甚至10多元/斤卖掉。这样的“猪老板”让人生疑。3月2日,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警方抓获的这个做“亏本生意”的“猪老板”原来是个诈骗嫌疑人。

  2月15日,自流井区舒坪派出所接到群众郑某报警,2月11日上午,一个叫“张强”的人联系到郑某的老板周某,表示要收购一批生猪。2月13日,周某委托郑某从宜宾市筠连县托运44头生猪,以22.3元每斤的价格出售给“张强”,总计价值为22万余元。

  生猪到达自贡后,“张强”带领郑某先将生猪拉到仲权镇某屠宰场,卖掉6头生猪给夏某,当场收取了夏某38700元货款。接着又来到舒坪镇某屠宰场将剩余的38头猪全部卸在猪圈中。将其中的10头生猪以21元每斤的价格出售给屠宰场内商家缪某,合计57835元,缪某暂未付货款。

  张强表示等剩余28头猪全部卖掉后一次性结清全部货款。

  2月14日早上,张强便将剩下的28头猪以15.5元每斤的价格卖给毛某,毛某向张强指定的银行卡转账支付了86490元。但当周某再次联系张强已了无音讯,随即委托郑某来到派出所报案。

  案情随即上报自流井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警方及时联系银行冻结了毛某转给张强账户内的86490元货款,并告知缪某暂不支付货款,同时做好荣边镇养殖户工作,请求暂时代养剩余的28头猪,待案件办结时补偿相应的养殖费用。

  通过一系列的止付措施,警方及时挽回了老板周某大部分损失,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受害人及第三方购买人的权益。

  经过警方一系列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并非名为“张强”,真实姓名为王某某,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并为累犯。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便将手机关闭,藏匿于荣县某出租屋内。

  “猪老板”被抓到了

  3月2日上午11时许,自流井警方在荣县某汽车修理厂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 乔春玲